一的法则简介

在此章节里,除了有一的法则作者自我介绍外,笔者还以自己的视角看待和介绍 “一的法则”。它包括了以下内容:

  1. 一的法则及作者
  2. 作者们自我介绍
  3. 笔者眼中的作者
  4. 一的法则来由
  5. 通灵、通讯及其它
  6. 一的法则启示
  7. 一的法则的定义
  8. 笔者眼中一的法则
  9. 一的法则中文译本
  10. 问答篇
  11. 注释

一的法则及作者

一的法则乃宇宙法则,创造的法则。一的法则地球版本作者为RA。实际上是由唐.埃尔金斯提问,RA回答,吉姆.麦卡提作记录,通过卡拉.鲁科特作为通灵管道而完成。

唐.埃尔金斯吉姆.麦卡提卡拉.鲁科特三人均身为地球人;RA是从金星进化到第六密度末期的一个高度进化的社会记忆复合体里的个体。

“一的法则”(又称RA材料)是由 Schiffer Books 在1982年至1998年之间出版的五本哲学专著系列。

这些书是由非人类智慧生命RA通过通灵方式进行撰写,在该过程中, 唐.埃尔金斯(Don Elkins)担任提问者, 吉姆.麦卡提 (James McCarty)担任抄写员,卡拉·鲁克特(Carla L. Rueckert)担任RA的通灵管道。 这5本系列书籍提供了提问者和RA之间对话的评论和完整记录,后者被描述为由融合了一个统一意识的整个外星生命文明组成的实体。

作者们自我介绍

唐.埃尔金斯 (Don Elkins | 1930-1984)

1930年出生在美国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维尔市。他有机械工程的学士和硕士学位,也有普通工程学的硕士学位。他也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 作为物理学和工程学教授,他在路易斯维尔大学工作了12年。在朝鲜战争期间,他曾在军队服役。 1965年,为了更好地进行他喜爱的UFO,和超自然现象的研究,他转到航空公司服务作为一名飞行员和机长。 

1955年,他独自开展了爱与光研究会( L/L Research )的工作。用催眠技术研究灵魂转世,驾驶他的私人小飞机在美国各地调查 UFO 和超自然现象。 1962年开始利用人体作为接受器进行和外星人接通的研究。这是和卡拉合作的开始。  

卡拉.鲁科特 (Carla Lisbeth Rueckert | 1943-2015) 

生于 1943 年伊利诺州的森湖市( Lake Forest )。她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市( Louisville )成长。她在路易斯维尔大学获得英语文学学士的学位,紧接着在斯博丁( Spalding )大学获得图书馆服务的硕士学位。她与詹姆.麦克卡提( James A. McCarty )于1987年结婚。鲁科特女士自 1974 年开始成为通灵的管道。她的第一本书是与唐.艾尔金斯( Don Elkins )共写《幽浮的秘密》( Secrets of the UFO ),于 1976 年出版。

之后她也写了《通灵手册》( A Channeling Handbook )和《流浪者手册》(Wanderers Handbook )。她出版的通灵作品包括《一的法则》( The Law of One ) 卷一到卷五,该书也被称为「 RA 资料」( RA Material ),以及最近的作品《每日箴言》(A Book of Days)。她也在 www.religionandspirituality.com 写博客,博客的名字是《大宇宙小灵媒》( A Small Medium at Large )。她的写作和通灵书稿可以在爱 / 光研究中心的网站找到: www.llresearch.org 。读者可到 www.bring4th.org 线上商店订阅她的作品。

吉姆斯.麦卡提* (James McCarty | 1947- Now)

出生在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从内布拉斯加大学 获得 学士学位,在佛罗里达大学获得早期儿童教育的硕士学位。 1972 年他在肯德基州中部成立有 132 英亩的岩溪研究与发展实验室,从事最接近他内心深处的工作:人类的演化。他一人独居,种植食物,冥想研读,有六年之久。  

1978 年,吉姆听说了爱 / 光研究中心,先是从当地参加他们周日晚聚会的人那里得到的消息,后来听到了登恩和卡拉录的广播节目。他从马里恩郡的冥想团体带一些人来参加卡拉的冥想小组。两次后,小组其他成员不再过来。但吉姆仍每周来回开车 140 英里( 220 公里)来参加冥想。 1980 年秋,他参加到俄勒冈州一个研究小组,就是肖克利( Paul Shockley )小组,他们称他们接通了和爱德格 – 凯西 (Edgar Cayce) 接通的同一个源头。两个月后,吉姆决定卖掉土地,和登恩、卡拉合并。从马里恩到俄勒冈,再到路易斯维尔市,一共旅了5,000英里 (8,000公里)。三个星期后,RA出现,一的法则开始传递。

RA -埃及金字塔建造者

根据RA自己陈述,他是进化到第六密度末期的一个统一意识社会记忆复合体社会记忆复合体是指在这个社会里所有个体融合成一个整体意识。比如说,在这个社会里不存在其它极性,所有问题,包括悖论 (Paradox) 都有一个清晰的答案。这就是“所有事物为一,所有生命为一” 或一的法则的概念。

金星,即RA的社会记忆复合体来自的星球,早在二十六亿年前完成其第三密度的演化。目前,RA属于第六密度的末期,准备进入第七密度的高度文明实体。

埃及金字塔约在两千三百年前,由RA社会记忆复合体 (行星联盟成员) 以思维形式 (thought-form) 所建造。

问:谁是 RA

RA 自我介绍:

  1. 我们属于一的法则。在我们的振动中,极性(Polarity)是和谐的。复杂的事物被简化。矛盾(paradox)有解答。我们为一。这就是我们的本质与目的。
  2.  我们在你们星球出现的历史十分久远。我们曾经数次传递一的法则,合一(Unity)法则,单一(Singleness)法则给你们人类。虽然成功的比例不一。
  3.  我们曾经在你们星球上行走,我们看过你们人类的面貌。
  4.  然而,我们仍会待在这里。因为我们觉得必须为曾经造成一的法则被扭曲这件事负起很大的责任。
  5.  这个振动是我们的身分,我们是一个群体,或者你称之为社会记忆复合体。曾与你们称之为埃及人的族群接触过。当时,我们跟一位掌权者讲述一的法则。他听懂了,并且颁布一的法则到全国。
  6.  然而,那个时代的祭司与人们很快地扭曲了我们的讯息,剥夺了一的法则原本蕴含的怜悯心。

埃及金字塔的建造者和目的?

RA:我是RA。更大的金字塔是我们利用 “一” 的力量建造的。石头是有生命的。你们文化中的心/身/灵复合体扭曲,还没有如此理解它。建造金字塔的目的有两个:

首先,为那些希望成为 “一法则” 净化或启蒙管道的人提供一个正确定位的启蒙场所。

其次,我们希望仔细指导同修们,为他们寻求帮助的人和地球本身发展出一种治愈方法。一座又一座的金字塔由水晶和启蒙者充电,旨在平衡独一创造的传入能量与行星心/身/灵复合体的众多扭曲。在这项努力中,我们能够继续联盟内的兄弟透过建造其他含水晶结构所完成的工作,从而完成共同形成了一种环绕地球表面的网络结构。

RA 与地球联络的过程

RA:“第一次尝试接触是在75,000年前。帮助马丁人 (火星人) 来地球。下面是在58,000年前帮助姆(Mu)文明。再就是13,000年前帮助亚特兰提斯 (Atlantis)。再者,在11,000年前帮助埃及人和南美人。7,500年前帮助南美人。还有是行星联盟中的另一些群体,在2,300年前帮助埃及人。在经验周期剩下的部分,我们从未离开你们的第五次元。并在最后的小周期持续工作着,准备收割”。

花心思认为,所谓高灵或人们称为的 “神”,其实就是进化极高文明的实体。宗教与神明是古人对未知文明崇拜的产物。因为人类对 “神” 缺乏了解,形成迷信,继而崇拜。因为崇拜才形成了宗教与神明。事实上,RA种族早在一万多年前来到埃及,建造了举世闻名的金字塔;并尝试传播一的法则。可惜,当时的人把他们视作神灵,不但没有利用金字塔的治疗功能为大众服务,相反,金字塔被权贵们占为己有。RA认为,当年的尝试是幼稚和失败的。了解更多……>

笔者眼中的作者

为什么既然有上述的自我介绍,笔者还要多此一举?问得好!

因为,作者们除 RA 外,其实 CarlaJimDon 其实都是分别来自第六和第五密度化身的流浪者。开悟的流浪者们的共同特点就是谦卑。他们不会强调他们自己的伟大之处, 比如,如何牺牲自己去服务他人等。

2018年春,我拜会了仍然居住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 KY )的詹姆斯艾伦.麦卡蒂 (James Allen McCarty)。身穿牛仔裤、小个子的他,热情地向我介绍了他吊满小植物的房间里值得留念的摆设,和堆满一的法则书籍旁,正在工作中的助手 Gary Bean 与 Austin Bridges。詹姆斯单独邀请我坐上他的旧车、由他驾驶,我们到附近的一家素食店共进午餐。席间,他问我读完一的法则后的反应。看着他深邃的眼睛和似曾相识的面孔,除了脑海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印象 “伟大的流浪者” 之外,脑子变得空白,我居然一个问题也没有向他提出。我们只是相互聊了一些家常……似乎,我已经得到所有问题的答案。我留意到,他非常怀念已故的妻子卡拉·鲁克特(Carla L. Rueckert)和尊重亦师亦友的唐·埃尔金(Don Elkin)。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仿佛在顷刻之间结束,但这谦谦君子的形象却永远地凝固在我的记忆里……分别拥抱时,我不禁两行热泪洒在詹姆斯的肩膀上。我暗下决心,将来某一天,花心思能够邀请到 “一的法则” 的原班人马出席,在穿越时空的通灵现场集会中,回答读者们所有的问题。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笔者认为有必要与读者们分享一些你们可能忽略的重点:

三人组合高度和谐

Carla、Jim 与 Don 的三人组合,他们之间的爱、和谐与震动频率吸引了RA群体的注意。与RA这快要毕业于第六密度的社会记忆复合体沟通必须是非个人的,换言之,必须是与一个集体进行;其次,这个集体必须是一个高度和谐共处的集体。Don, Carla 与 Jim 堪称当时世上最佳的三人组合。

RA后来透露,Don, Carla 与 Jim 其实都是宇宙流浪者,其中一人来自第五密度;另外两人来自第六密度。化身前相约舍身救助地球人类。他们三人的关系高度和谐,超越了常人所理解的友情……友情与爱情高度融合。

自我牺牲精神

Carla、Jim 和 Don 除了吸引了代表正能量的行星联盟以外,他们也吸引了猎户座集团的注意。从与 RA沟通之初,猎户座集团成员以各种方式破坏他们之间的沟通,试图破坏一的法则的传播。

笔者认为,Jim 的重病;Carla 多次死里逃生;和 Don 的不幸死亡,都与猎户座集团的严重干扰不无关系。尽管Don 在表面上看,是自杀而亡,乃其自由意志的体验。但笔者在冥想中观察,强烈地感受到猎户座集团的介入。正负势力的较量在第六密度之下的空间里永无休止。

行星联盟成员

RA认为:“一的法则是他们认为人类在历史数千年的时间里第一次,能够通过一系列不失真的信息”。

一的法则来由

一的法则是由DON (唐.埃尔金斯)、CARLA (卡拉.鲁科特)、和 JIM(吉姆.麦卡提) 的三人组合于1980年成功地与称为RA,位于金星第六密度的外星文明群体接触和通讯开始,他们一起合共举行了一百零六场集会。这些资讯及录音大约有30万字。最后,全部的通讯经过整理,集结为五本书,并命名为:一的法则。一的法则亦称为:RA Materials (资料)。

RA 的通讯直至1984年 Don 去世为止。

通灵、通讯(频道)及其它

根据唐.埃尔金斯的叙述,我们研究小组采用 “调频出神心电感应” (Tuned trance telepathy)方式与一个称为RA的外星种族通讯。 我们使用英语,因为RA了解它,事实上他知道的英文比我还多。  RA在1万1千年前降临地球,好比是一个外星传教士,其目的是帮助地球人的心智进化。 当时这个尝试失败了,RA从地球表面撤退,但仍持续观察这个星球上的活动。 因此,RA对于我们的历史,语言……等有高度的认知。

要了解RA的本质或许是最困难的事,RA第六密度的社会记忆复合体,由于地球接近第三密度进化周期的尾声,这表示RA在我们前面三个进化周期(密度)之远。 换句话说,RA的进化状态超前地球人数千万年之久,难怪1万1千年前,RA与埃及人会有沟通困难。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我们人类目前这个年代。

通讯方式

CARLA 利用身体作为接收器,接受RA的信息。笔者认为,RA与CARLA的通灵方式比较特别。它既不是以常见的通灵方式进行,也不是以出神 (Trance) 形式进行 (即不是由 CARLA 的灵魂离体,好让RA能进入, 并使用 CARLA的身体),而是通过窄频方式进行。

窄频通讯

窄频方式就是,RACARLA双方把通讯管道调频至,只有他们之间才能接通的精准频道。RA无须来到地球,而是从自己位于金星第六密度的空间里,通过窄频方式接通CARLA的身体,并以这个身体用作接收和播放的工具/管道。CARLA则在出神/离体 (无意识) 的状态中,直至每一场通灵问答完成为止。她在无意识的状态中完全不知道,也记不起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事后,CARLA也是通过回放录音带去了解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这种通讯方式的结果,以RA的话来说: “……这是他们认为人类在历史数千年的时间里,第一次真正能够通过一系列不失真的信息……”。

窄频调频

所谓精准调频,RA说:“我们必须等到她被精准地调频之后才能发声。因为我们传送的是窄频振动”。此时,CARLA已经和埃尔金斯博士合作进行科学通灵研究二十年了。此前,她的工作都是在有意识状态下做的。

一的法则启示

一的法则,与所有人思考的法则或律法大相径庭。它既非长篇大论;也不咬文嚼字。它只简单地陈述: “所有事物为一,所有生命为一“。这就是一的法则。

一的法则内容以问答形式记录产生。而问答则由DON作为提问人,CARLA作为通灵管道,RA作答,JIM作为记录员,以录音方式记录,加以整理。并试图以最小的变貌完成。除非是违反了自由意志的原则,否则,每一个问题都有一个清晰的答复。

一的法则的定义

它只简单地陈述: “所有事物为一,所有生命为一“。这就是一的法则。

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它是每件事,每一个存在,每一种情感,每件事,每一种情况。没有极性、没有对与错、没有不和谐、一切为一。我们每一个实体都是上帝创造的一部分,最终我们将回归为一。没有彼此,没有你我的分离。你就是我,我也是你。因此:

  • 你是统一体
  • 你是无限的
  • 你是爱/光,光/爱
  • 你是……

这就是一的法则。

笔者眼中的一的法则

在笔者眼中,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上(迄今为止), 没有任何书籍, 或记载能比一的法则更为详尽和清晰地以宇宙科学*的方式描述关于宇宙,以及灵性是如何进化的。严格遵守自由意志法则RA选择有问必答的记录形式,与三人组合完成了合共五册的一的法则系列(录音/书籍)。因此,一的法则有别于我们习惯顺理成章结构,而是以比较跳跃式的风格形成。

一的法则在笔者眼里,是最接近真理、最原型 、 形变最小的信息。真理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底。

其实,“一的法则” 早就在我们地球,这个星球以不同的形式和版本广泛流传。只是因为。最早的变貌是从一万二千年前,那是RA第二次来到埃及,尝试与当地人接触,并传授一的法则。除此之外,还在当地建造了金字塔,作为灵性的学习和治疗之用。

金字塔并不是以人类所认知的建造方式进行,而是用意识或思想创造的。根据RA,他们在宇宙中穿梭,包括从金星来到地球是使用其意识。用意识来制造飞行服,并以意识建造飞行器。使用飞行服和飞行器的目的旨在保护他们的 “身体”。

一的法则中文译本

一的法则原文是由英语形成。中文翻译版是笔者几乎看完一的法则原文时,浏览 L/L Reseach 时偶然发现,原来该中文 (繁体) 版早就由台湾同仁 Terry Hsu 老师完成翻译; 中文简体版则由自谦为 “虚行 Sean” 的同修制作 。借此,笔者由衷地感谢在这个星球上默默传颂一的法则的信使们。兄弟姐妹们, 笔者米乐夫子向你们的无私服务和谦卑脱帽致敬! 了解更多……>

建议不谙英文的读者,可以到相关的网站阅读,或将来在本网 “图书馆” 的页面里免费下载PDF版本。

问答篇

问一:佛法、圣经与一的法则有什么关系?花心思属哪一类学说?

花心思:一的法则乃宇宙法则。圣经、佛法、和新世代(New Age), 包括花心思都在尝试传递一的法则。任何的传递形式都存有不同程度的形变或变貌。变貌的程度越小,就越接近一的法则的原貌。变貌越大,则曲解或形变越大,即离一的法则原型越远。

花心思内容属于宇宙科学类。它也可以归类为哲学,或形而上学,甚至为科幻类。一切视乎人们的认知状态。认知基于意识状态或层次。了解更多……>

问二:一的法则是否就是真理,或解析真理的权威?

花心思:一的法则” 在我们眼中的确是最接近真理、最原型 、 形变最小的信息。其实,真理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底。 正如 RA 所言,我们只是造物主谦卑的使者。换言之,没有任何个人或集体可以自称为权威,除了造物主之外。花心思亦早已在 “宗旨” 与 “免责声明” 中阐明此观点。

冥想吧!寻觅吧!无处不在却不寻无获

问三:是否必须懂得 “一的法则” 才能毕业?

我们无须要完全懂得一的法则才能毕业。其实,一的法则是第五密度实体的必修课。但我们必须打开心轮,并且服务他人或自我, 达到一定的程度后方能毕业

注释:

宇宙科学是指超越现代人类 (现代) 科学,即未来科学。如果读者不同意或暂不理解此说法的话,可以把它理解为形而上学,或哲学, 甚至是科幻文章。

为方便起见,花心思以及笔者会以 Don, CarlaJim 分别称呼或替代唐.埃尔金斯、卡拉.鲁科特、与吉姆.麦卡提的中文译名, 或相互替换使用。吉姆斯.麦卡提 (James McCarty) 也被简称为吉姆.麦卡提 (Jim McC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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