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主与创造

本章节主要是描述造物主如何创造宇宙,并且以什么东西来创造众多的宇宙。

造物主

在 “一的法则” 中,“造物主不被描述为外部实体,这与地球上的宗教文本是为了让人们理解所表达的不一样。祂不是端坐在天堂宝坐,高高在上的上帝。相反,“造物主相当于一种无处不在的智慧能量,或无限能量之源。它既存在于一切存在的东西之内,也包含在哲学里所描述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中。在分离的感知基础上用于学习,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这就是造物主。

造物主与创造者

造物主,虽然是约定俗成的翻译或称谓,但祂会给人联想起,端坐在(天堂的)金銮殿中、高高在上的主人;而我们则是祂的仆人。容易让人产生高不可攀,远不可触的感觉。还有就是,人们必须要顶礼膜拜的印象。其实,这并非事实。

首先,造物主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一个集体或整体,一个至纯、至浩、无远弗届、不偏不倚、难以形容的无限智慧能量体,是 “本源” 或主要来源的观念;然而,祂又是无所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存有;祂既存在于你我之内,也存在于万事万物和万有之中。如上述所说,它既存在于一切存在的东西之内,也存在包含在哲学里所描述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中。在分离的感知基础上,用于学习,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其次,“创造” 包含了创造物质和非物质部分。物质部分,实际上是我们人类的空间/时间的幻象;非物质部分,如精神、能量、振动频率等才是。简言之,在宇宙科学里或形而上学上,或在时间/空间中,物质是能量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可见,使用造物主或造物者,除了容易产生分离感或分别心之外,它们都并不是一个准确的用词。因此,使用 “本源” 或 “创造者”,有可能是最贴近 “Creator” 的原意。但必须尊重这个事实,“造物主” 已被习以为常和约定俗成地使用。我们将在我们的文章里,也会毫不例外地使用“造物主” 这个词汇。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创造者上帝或 “本源” 一部分,是创造者的 “合作创造者(Co-creator)”。了解更多……>

创造之初

造物主觉知创造就是无限,无限就是创造。通过聚焦,造物主设计了生命蓝图:造物必须包含生命结构、空间、能量与创造原则它们必须能够形变为万事万物,并能够与不同层级生命兼容、能量和信息互换。于是,创造开始了……

创造

这个宇宙,是众多宇宙之一,是由这一个无限的造物主-本身创造出来的 – 通过变貌它自己的能量到存在部分里被称为“变形”。该过程每一次只发生一次变形 (Distortion),并按特定顺序发生。

造物主首先创造了第一个复合物:“自由意志” 的形变;其次,又创造了第二个复合物:“逻各斯” 的形变;最后,又创造了第三个复合物:“智能无限” 的形变。

所有其物质和形式来自这三种变形的相互作用。类似于全息图或分形,创作的每一部分也是整体。这三样东西,既包含了从精神形变到物质所需的复合建构的场域;又包含了能够相互交换的能量。不仅如此,它们还包含了嵌合在内的 “创造原则”。了解更多……>

由于RA使用这个词, “光” 的变形可以被认为是指:能量/物质知识/智慧

RA 将每个星系描述为一种称为理则 (Logos) 的智力的创造。理则创造了许多理则 (Logoi),星系(即星星和行星)。例如,一个理则,就是我们的太阳。另一个是我们的地球,另一个是行金星,木星等等。子理则,反过来创建子子理则。人类就是,子子理则的一个例子。每个理则,子理则和子子理则,都是造物主的缩影。为了精神进化,理则创造了七个进化层次,并且,RA将这些层次中的每一个称为密​​度

同理,宇宙中有不同密度空间理则理则子子理则等都有自己的法则或律法,都有自己的联盟。高密度的法则适用于自己密度及以下的密度空间。高密度的联盟管辖自己及以下密度的其它联盟……等等。以此逻辑,慢慢地去理解宇宙众生相。

创造宇宙

根据RA所描述,万有的开始是无限元,即无限智能,或太一。此刻的无限元乃无聚焦和无差别。创造的第一件事是无限。从造物主觉察开始,并且渴望表现创造,并根据自己的经验首先创造空无,即没有极性空间 -也就是我们称为的宇宙形成之前的空无;造物主再根据自己个性化部分,一步一步地创造出,如创造者本身的各部分,和共用的原始资讯和思维能力,即创造者自身的意识统一体。但没有完全复制自己的全部经验。花心思理解其为自由意志部分,即第一形变。

形变 (Distortion)

形变或变形也被称作“变貌”。之所以不使用诸如”失真”、”畸变”、或 “扭曲” 等字眼,主要是使用中性的,而非负面性质的描述。想象一下,从思维形式转换成语言形式的沟通,其实就是一个形变的过程。是一种不同的表达形式。形变是必然的。

自由意志 (Free Will)

自由意志是造物主创造宇宙的第一个形变。如前所述,造物主渴望在创造中得以体验自己。最初的形变就是自由意志RA强调,以人类的幻像中,所有的经验从自由意志法则混肴法则中产生。换言之,我们所学习的这些经验都是形变

理则/爱 (Logos/Love)

察觉引导无限的聚焦进入无限智慧能量, 就是理则 (LOGOS), 也称为创造性原则或爱。爱或理则乃创造的第二形变。

爱是造物主创造宇宙的第二个形变。爱也称作理则。即自由意志寻找聚焦,聚焦点形成了第二个形变。RA把爱形容为,它除了是伟大的启动者 (Activator) 外,还是主要的共同造物者 (Co-creator)。爱用它的智慧能量创造一组幻象或密度形态,好满足它想要认识自身的智慧方式。HATONN 补充,爱是将光形成为你所知道的生物,行星,树木,星星,空气等形态的物质。这都是一种物质。这种物质只会受到爱的影响。爱是形成力 (the formative force)

光 (Light)

光是造物主创造宇宙的第三个形变。RA把爱与光描述为,所有能量的来源是基于爱的自由意志的行动。所有能源的本质是光,包括内在的光,就是自我的守护星。这是实体的真实的本性。Latui 描述光是制造一切的物质。整个造物创作中的所有事物都只包含光。这是所有材料创建的基本构建块 (the building block)

每一次当行星联盟成员与人类通灵者沟通时,总会说:”我们在无限造物主的爱与光中迎接你”。这就是说,他们在以造物主的爱和光中迎接通灵者, 行星联盟成员用创造的唯一现有成分来问候:爱 -形成力; 光 -构建块

提示

RA认为自由意志、爱和光 -从这三个变貌产生许多,许多层次的变貌。每一个都有它自身的矛盾需要被整合。没有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考虑心/身/灵复合体的极性,内在光既是你存有的核心。它的力量相当于你寻求光的意志的力量。一个平衡的位置强化这个意志的数量。内在光觉察的数量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吸引来自南方磁极的向上螺旋攀升的内流光。

人的身体就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小宇宙。所有的生命除了与自己的星球紧密链接之外,也与理则和宇宙紧密相连。

备注

整个造物创造中,只有光包含所有事物里 -这是所有材料创建的基本构建块。当我们用造物主的爱和牠的光来恭迎你时,我们用造物中唯一现有成分:“爱” -形成力,和“光”-构建块 来你问候 -Latui(行星联盟成员)。

欲了解更多的宇宙知识,请参阅 RA材料 (一的法则)、高密度信息、和博客里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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